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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3/2008

    成都开始的旅行

     

           到达成都的时候是上午十点多。对我来说,最希望介入一个城市的时间是早上。因为待在自己的城市是不愿早起的,从来无法享受那种悠悠闲闲,干干净净的从容状态。所以总是希望在其他城市和这样的清晨撞上,作为长途跋涉后上天的佳礼。 

           十点多,不算太理想,但还好,总比黑了天,还得拖着行李寻找旅馆,看疲惫的城市还有疲惫的自己要强。而且,将近九点从广州坐飞机,不用赶天不亮的红眼,到达成都也还是精力充沛的自己,城市和自己的状态相符,算是个不错的开始。

                                                                                              一 锦里

           对这个城市,我的期望值很高,光从文化角度来说,她名声在外。从古至今,大凡名诗人,多多少少和这座城,这块地方扯得上些联系,于是,我带着太多文学理想奔赴这座城。从飞机场出来,便直接打车到大门鼎鼎的武侯祠,在锦里寻找住处。从住宿登记到放下行李,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我就迫不极待地希望看到叫做“清明上河图人间写真版”的锦里,但在进入那条街的第一分钟,我就觉得要么是自己期望太高,要么就是被那些外在的宣传骗了。不错,这里有一条街的仿古建筑,有按着《上河图》依葫芦画瓢,建成的小木桥和戏台,但街上卖的是只有游客才会买的熊猫公仔和骗人的手工艺品,戏台上唱的也不是地道的川剧,而是一群穿着粗糙不堪的戏服的女子,在向戏台下的游人抛着人造鲜花。锦里,是个成都本地人不会来,也与他们的生活没有多大关系,成都市政府建着她,用外地游人的钱,解决本地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地方。

                                                                                                 二 成都

            对成都的印象说不上好,但是也不讨厌。在这里前前后后待了五天,得到的最后结论,是这里像极了我的家乡——长沙。长沙和这里一样,有很多仿古的街道及建筑;路上跑着的20万以上的车不多,大多都是十多万的家庭型,人民过着知足的小康日子;吃饭不贵,两个人想吃100以上比较困难;东西口味都很重,很多辣椒很多油……

           但是,成都实在有一样,让我印象深刻,不得不说,而且,绝对有别于其他的城市。那就是这里的女人。都说成都美女多,这话不假,走在任何一条街上,都可以看到皮肤好得让你愿意用更文明的生活方式来交换的女孩子,她们是用未成年小孩的皮囊包裹着成熟身躯的妖怪,那层水蜜桃颜色及质地的皮肤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她们,绝不足以让我给出那样的评价,因为,在成都,最吸引人的不是她们,而是那些长她们十多岁,30到45左右的女人。那些女人们抽烟,在几乎所有的公共场合。坐在的士上,可以清楚地看到你旁边那部小POLO上,有2个女子,她们在红灯时间,打开窗户,用她们修得漂亮修长的手,伸出窗外,熟练地弹下烟灰。在露天的茶馆,那些女人们和其他女人,或男人,一桌一桌,说着像唱歌一样的四川话,她们喝着并不能用来品的大陆茶,抽着不超过20块的香烟,穿的也绝对不是4位数的衣服,但是她们好看,那种好看说不上优雅,但是真的地道。不像广州女人,一看就觉得在家煲多了汤,忘记了社交;也不像上海女人那么疲于拼命地赶着美丽和精致,仿佛生命一切就是拿出来给人看的,让看的人和自己都辛苦。成都的女人,就是这么熟练地抽着她们的烟,在茶馆打着她们的扑克和麻将,然后到了时间,就会开着她们的小polo接孩子放学,回家做饭。她们不胖不瘦丰盈的身材再配上她们那经老的白皮肤,真好看。难怪,我亲爱的同学来过成都以后,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过一句:“成都的男人很辛苦。”看来,不光辛苦,辛苦的年月还很长。

            如果要用音乐给这个城市配基调,成都是绝对不会与布鲁斯、爵士以及一切交响乐拉上关系的。这里虽然悠闲,但是是绝对没有太多资产阶级情调的地方。就连我在这里喝的唯一一次咖啡都感觉格格不入,怎么都不对味。那些想引进subway、甜甜圈,或者其它老外热衷,中国小资也热衷的品牌的商人,趁早,别来成都。这里有林志玲代言的面包店,但是里边生意惨淡,这里的人对自己的饮食执着的热爱和坚持,连包子里都放花椒粉。这里不像其他的二线省会城市,对世人表现西化和现代化的强烈欲望,但强烈欲望的表现又往往是抹去过往,对文化产生缩减矮化的效应,待到有所认识,又去修建与文化毫不搭调的仿古建筑来填补失落的空缺。成都虽然也很多仿古街道,但我觉得她不是,她不是如上所诉的那样的城,建筑再现代也好,再怎么仿古也罢,这里的人,有太根深地固的生活模式,是任何建筑,任何当局者想当然的举动都无法一天两天改变的。或者,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让这里的人,那样发自肺腑地爱着他们的城市,他们那个在我眼里并不见得好过广州的成都。

                                                                                              三 小酒馆

            在成都最开心的时间都是在这个酒吧度过的。对于我,那是我对这座陌生的城市唯一有所怀念和归属的地方。太早太早就知道这个酒吧,她那么有名,让所有热爱摇滚和艺术的人对这里心驰神往,各怀各的目的,或者想一睹张小刚的原作,或者想亲身体会中国摇滚之母一手操持出的成果,在放肆的音乐与嚎叫中释放最激昂的灵魂,或者对她的背景一无所知,就想看看黑夜里,一群疯子,在里边跳跳叫叫。除了第一种愿望,因为现在张小刚的画实在太贵,所有的原作都换成印刷品了,其余的,基本都可满足。

           找到小酒馆,真的不容易,我们先是打的,司机完全不知,把我们放到一个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地方就不负责任的跑了,然后,又还是打的,的哥连那条路都没有听说过,然后我们问巡逻的交警,问在路边花丛练习抛酒瓶,猜想身份是酒保的男生,问小食店老板,最后还得靠自己的脑子和运气,他们告诉我的那条街和我找的那条相差一个字,相聚路程步行不到十分钟。我突然觉得在成都做文化好难啊,那么有名的小酒馆,那么如雷贯耳的小酒馆,在他们本地人的生活中,却敌不过一个小火锅店那样让他们熟悉和热爱。文化,并不是如我所想的那么被人需要,那么被人重视和尊重。

           我知道小酒馆周末的演出是晚上八点半开始,但是因为路上坎坷,我们到的时候已经快10点,正好赶上一场演出的高潮。可能太习惯广州硕大无比的酒吧结构,这里比我想象的小。酒吧在一个安静的居民区一楼,我们到的时候,门口围着很多人,身上打钉没打钉的都有,反正裹着大羽绒的我和小白是这堆人里穿得最正常的,当然,在这里是最不正常的。门口有漂亮的烟熏小姑娘收门票,30块一个人的入场券,交了钱就在手背上盖一个章。来的什么乐队我不清楚,反正不是大牌,迷笛上也没见过,但是气氛还是很HIGH,这场的主题叫“为了没有暂住的城市”,是反对城市暂住证政策的。我们在角落里找个位子坐下,叫了两杯杰克丹尼,我不喜欢这样政治意味强烈的重金属音乐,但是我喜欢看着下边一大群各种各样的人,他们穿着古怪,他们留着雷鬼头,他们扎着几百个小辫,他们每个人都自顾自地在那儿high着,扭着,或者在吧台摆酷,或者三五成群的在那侃着地道或者不地道的京片,女孩抽烟动作都很老道,不管是装出来的流利还是真的老烟民。我就穿着大棉袄,运动鞋,坐在这样一群人中间,他们看着我奇怪,但是我自己轻松自在,像看话剧一样看着他们装。当身边都是可欣赏人类的时候,真的很快乐。会有人忍不住,对我们说“hi,哥们混哪行的!”然后我也会用半生不熟的京腔回答他“画画的!”身边很多人都是正在画画或者曾经画画的,见到有人和陌生人说开来,就也会加入进来,交换着一些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信息,有想法或者等于没有的想法,为一些回家后想起不觉得好笑的笑话哈哈大笑。酒吧就应该是这样的地方,而不是像湖南或者广州那种,点一瓶酒,然后摇骰子摇到把酒喝完,跑到舞池看能不能揩到点油,所有的人都衣著光鲜、漂亮,确丝毫谈不上任何个性,我讨厌那样的酒吧,更讨厌有人把那样没文化的东西叫做酒吧文化。我和小白总结说好酒吧就是可以和穿着大棉袄的女人侃京片子到打烊。谈论一切与柴米油盐无关的话题。

                                                                                               四 老小酒馆

           其实还是小酒馆,因为是玉林路的老店,为区分,叫它老小酒馆。离开成都前的最后一个晚上,是在这里过的。本来是要去白夜的,到了白夜门口,从落地玻璃外看到漂亮的翟永明坐在窗口,里边就她这一桌,5个人,有男有女,没有酒保,也没有开灯,及其诡异,如果不是她的熟人朋友,我想任谁也不会进去的。她真好看,隔着玻璃也好看,她穿一身黑风衣,带黑色帽子,就算灯光昏暗,就算你不知道她是翟永明,她也有足够的能量吸引你那和她隔着玻璃的眼球。美女的威力无穷。诗人翟永明和美女翟永明,要我选,没有商量,不用思考,一定选后者。

           老小酒馆和白夜相隔不到100米,虽然没有演出的夜晚会安静很多,但是在寒冷的成都的冬天,走进去,还是会因为那里的人气,让我觉得温暖。成都不同于广州,除非最中心商业区,不然晚上8点以后,街上人迹罕至。因为没有现场演出的情绪催化作用,这里和一般的咖啡厅区别不大,除了有很多当代艺术的画册。酒价及其便宜,10元一杯扎啤,要在广州卖这个价,会有人觉得是假酒。没有最低消费,也就是说,10块钱,就可以在这坐到打烊。但就是这样,位子也还是不满。不知道张晓刚自己现在还来不来这,要是我今后也有一间这样的酒吧,看到里边坐着各种各样热爱艺术的人,在这样一个我精心营造的地方吹牛谈天,我一定很有成就感。要是我的画也卖他那个价,我的啤酒也只卖10块钱,在广州都只买10块钱,用一张画,养它养一世,等我不在了,喜欢它的人继续养,一代一代。让生活在这里喜欢它的人觉得有些东西永远不会消失;让向往它,了解它的人,对陌生的城市有期待。

           我和小白看着窗外一排时尚女装店,在我的提议下,开始猜测它们的前世今生往后,“那家叫做伊莲娜的,5年前是个豆浆铺,再之前是旦旦面店,再再之前是卖布的,再再再之前是国营书店,卖毛主席语录,……现在的生意不好做,顶多再撑个一年半载,可能就要易主,改名娜伊莲,再做个一两年,可能政府征地,从此不复存在……”几乎所有店的最后结局都是不复存在,不是我们没有想象力,而是流芳百世的想象来得太没有底气,没有基础。所以,我才更加强烈地希望小酒馆一直开下去,甚至连装修都不用与时俱进,因为与时俱进对于在这里泡着的先锋人类来说,本身就是落后了。

                                                                                               五 九寨沟

           我从来不是描写景色的高手,甚至说能力欠缺。对于我,旅游时的景色是用来欣赏的,仅仅欣赏,甚至连照相机都不拿。所以,像在九寨沟这样的漂亮地方,旅游方式很简单,最好的度假酒店,当地最好的美食,然后就是平常舍不得买的软包胡蓉王。最好的时光不在沟里,沟里景色虽美,但是不准抽烟,虽然游人很少,但是当你刚刚安静地坐下不想被人打扰的时候,还是会有人在你身边拍照说话。而在天堂酒店,除了服务员和泡温泉时看到的2个美女以外,再也没有看到过其他人,好像我有钱到可以包下整个酒店一样。我住的山景房,坐在房间外的木头平台上可以看到不远处的雪山,平台本身也在山上,红叶环抱。我就这样穿着大棉袄,坐在平台上晒太阳,喝咖啡,看雪山,抽烟,看烦了雪山就看手边的《伊斯坦布尔》。在这本书之前,帕慕克已经出了好些本书,但是这是我读他的第一本,就像读《荒原狼》的时候一样,我懊悔自己为什么这么晚才遇见这些作家,曾经的某个时刻,你是那么需要这样的文字给予出口。因为这本书是写伊斯坦布尔的,深入血脉,不同于林达的游记,虽然林达的也很好,但那毕竟是个外人用旁观的眼,冷冷地看冷冷地想;而这本,你可以深切地感受到作者伴随着这座叫做伊斯坦布尔的“两千年的历史中从不曾如此贫穷、破败、孤立……”的城市那排山倒海似的忧伤。随着页面地翻动,我开始了解这个名字好听的城;就像随着时间推移,随着我的眼我的脚,我开始了解陌生的成都,陌生的九寨沟。书里说:“康拉德、那博科夫、奈保尔——这些作家都因为曾设法在语言、文化、国家、大洲甚至文明之间迁移而为人所知。离乡背井助长了他们的想象力,养分的吸取并非通过根部,而是通过无根性;我的想像力却要求我待在相同的城市,相同的街道,相同的房子,注视相同的景色。伊斯坦布尔的命运就是我的命运:我依附于这个城市,只因她造就了今天的我。”于是,自不量力地问自己属于哪种,发现哪种高度都没达到。中国到底还是欣欣向荣的发展中国家,到哪里都感受不到城市的忧伤,那些强大的“和谐发展”强大到可以掩盖这个民族经历的所有创伤。从九寨沟回成都坐的汽车,一路经过的是前段时间还媒体能见度极高的北川、绵阳、江油……算是深入灾区了,但可以看见的除了路上清一色的鲜艳党旗,清一色的活动板房和加紧施工的场地外,别无其他,连司机说起自己20多天待在车里睡时,都有种没有受难的幸福微笑。我后来想着,也好,对于一个老百姓,能要求什么,都苦大仇深地看着你?而且,当我看到那么多活动板房的时候,真的有种想去发钱的冲动,虽然我没有钱。但是就算真的带着钱,那么多家,你敲开谁的门呢,而且,我凭什么可以用那点道德优越感去当着那些受难人的面,招摇自己施舍的动作呢?所以,在这样国家,所有的痛也好,苦也好,最好不要那么敏感,最好,是可以用“比死去的人强多了”这样的话来安慰自己。连就在眼前的灾难都如过眼云烟,城市经历的伤,又怎会不像早就长好肉的疤,装饰般的留着。

           现在是冬天,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赶上一回九寨沟的秋。颜色本来浓烈的季节,到了这,应该差不多都像浓到假了,但我还真的很想看看假的真山水,看在那样的颜色里,悲观得像我一样的人,可不可以欢愉到没有一丝忧愁。连着两天进沟,都是小白拍他的照片,用各种不同快门和光圈提高自己的实战技术,而我,走我的路,看我的风景,累了,就坐下来等他,坐下来思念隔我千里之外的人。每回出门,我都会带着这些小思念小情绪,好像只有相隔着这些距离,才够焦灼,够暧昧,够文艺。我有的时候觉得自己也真是,一边矫情也就罢了,那就自顾自地矫情去好了,但是我不行,我还得在旁边清楚地知道这是矫情,但又欲罢不能地矫情着。这也是我喜欢王家卫的原因。所以,我觉得纵使有千万种理由精神分裂和自杀,如果轮到我,觉对与爱情无关。这种情感对于我,底色都是让我愉悦的,就连那些blue得很严重的痛苦、忧伤、思念、求之不得……看开了,也还是爱情这种美丽情感的一部分。当然,我所说的一切是精神领域,这是这个话题的基础。

          在这样的景色里,如果可以抽上一支烟,看着飘散的烟,思念一个人。说起来让人想入非非,做出来,连自己都陶醉,最后分不清是爱上了爱情,还是爱上了人。

                                                                                                六 爱情故事

           在九寨沟的日子太美,相信以后回想起来更美。远离尘嚣的生活让我总是想象这个爱情故事。故事很简单,一个男的一个女的,谁也没有说喜欢谁,但是谁都喜欢谁,不过男的有家有小孩,女的有梦有理想。后来女的出了国,用思念划了一条很长的弧线,虽然身边有很多朋友,有精彩的生活,但是,强大的思念让她有种旁人永远夺不走的孤独。后来,当然是俗气且美好的学有所成,但是学有所成之后,有个很不划算的爱好,每年要回国印刷一大堆成本颇高的小册子,而且,日夜蹲点印刷厂,原因是她知道那个男的每年会在印刷厂印书,可以和他从不期而遇到把每年的印刷厂一周变为情感周年归期。克里姆特爱情故事现代版和《廊桥遗梦》现实版结合体。编完以后发现漏洞百出,既然思念给她力量,而且我想出来的人也想必和我一样不会为爱情要死要活,那么这样享受的一件事情为什么要回来呢,看着那个男的一年一年变老还是给他看一年一年变老的自己?或者,就是要捅破美丽和幻想,让轻盈的思念变的凡俗不堪,然后用米兰昆德拉那句几乎是人皆知的话结尾:“XX为什么要回来呢,只因昆德拉先生告诉我们,最不能承受的是轻而不是重!”

          第一种,太蠢;第二种,一个这样的小破故事太不足以承载这个其实一点也不普通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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